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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能煤函【2006】33号核准,建设规模为550kt/a,初设井巷工程量30540米。现已完成主斜井、副立井及井筒安装、回风斜井以及部分二期井巷工程量约15500米,剩余建设井巷工程量约15040米。
因梨园坝煤矿属高瓦斯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,根据国家发改能源【2010】709号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》文件规定“高瓦斯、煤与瓦斯突出、有突水危险或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,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特级施工资质,并具有同类项目的施工业绩”要求,我公司希望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尽快联系我们,共同参与梨园坝煤矿其余工程的建设。
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。 |